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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信息工程监理合同要注意什么 动火作业监护人职责内容

2023年1月23日  蚌埠工程合同律师   http://www.bhgchtlvs.cn/

 张家和律师蚌埠工程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安徽张家和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签订信息工程监理合同要注意什么

  在如今的建设工程过程中,进行监理需要和监理公司签订工程监理合同,监理的职责就是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促使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得到全面履行。那么,作为当事人需要了解一下签订信息工程监理合同要注意什么。以下由为您介绍一下。

  一、签订信息工程监理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签订信息工程监理合同需要坚持按法定程序来签署工程监理合同

  1、在工程监理合同签署过程中,应检验代表对方签字人的授权委托书,避免工程监理合同失效或不必要的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不可忽视来往函件。

  2、在工程监理合同洽商过程中,双方通常会用一些函件来确认双方达成的某些口头协议或书面交往文件,后者构成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了确认工程监理合同以及明确双方对项目的有关理解和意图以免将来分歧,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双方达成一致的部分应写入合同附录或专用条款内。

  签订信息工程监理合同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工程监理合同中应做到文字简洁、清晰、严密,以保证意思表达准确。

  二、工程监理合同的有效期

  尽管双方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注明;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但此期限仅指完成正常监理工作预定的时间,并不就一定是工程监理合同的有效期。

  工程监理合同的有效期即监理人的期,不是用约定的日历天数为准,而是以监理人是否完成了包括附加和额外工作的义务来判定。因此通用条款规定,工程监理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订工程监理后,工程准备工作开始,到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书,监理收到监理报酬尾款,工程监理合同才终止。如果保修期间仍需监理人执行相应的监理工作,双方应在工程监理合同的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

  三、签订工程监理合同以后监理人应完成的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包括正常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签订工程监理合同以后监理人应完成的附加工作

  ;附加工作;是指与完成正常工作相关,在委托正常监理工作范围以外监理人应完成的工作。可能包括:

  1、由于委托人、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延续时间;

  2、增加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等。如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承包合同不能按期竣工而必须延长的监理工作时间。。

  签订工程监理合同以后监理人应完成的额外工作

  ;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的工作,即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前不超过42天的准备工作时间。

  如果工程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承包人的施工被迫中断,监理工程师应完成的确认灾害发生前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合格和不合格部分、指示承包人采取应急措施等,以及灾害消失后恢复施工前必要的监理准备工作。

  以上就是关于签订信息工程监理合同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当事人在委托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的时候需要和监理公司签订工程监理合同,签订时需要按法定程序来签订合同;同时工程监理合同的有效期是按照监理人是否完成了包括附加和额外工作的义务来判定的,监理人应当完成相应的监理工作。

动火作业监护人职责内容

  ;动火作业;这一名词或许很多人都没有听说过,它指的是在禁火区进行一些焊接工作或者是在易燃易爆场所产生一些可能易燃易爆的作业。由于这一行业的特殊性,因此设立了专门的监护人。那么动火作业监护人职责内容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动火作业监护人职责内容

  1、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心;了解动火区域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2、监护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消防设施到位情况,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3、监护人要配戴明显的标志,并配备专用安全检测仪器,坚守岗位。

  4、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5、监护人必须携带动火票。

  二、动火作业监护人有哪些要求

  正确安全组织动火工作,负责检修应做好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负责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三、动火作业安全规定有哪些

  第二条 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 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

  1、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内。

  第四条 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第六条 ;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特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特级用火作业由用火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安排用火化验分析;用火所在车间领导组织安全技术人员、生产单元主任、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进行危害识别后,报厂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经厂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签发后,方可用火。特级用火作业须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2、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一级用火作业由用火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安排用火化验分析;用火所在车间领导组织安全技术人员、生产单元主任、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进行危害识别后,报厂生产部门审查合格,经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签发后,方可用火;

  3、二级、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二级、三级用火作业由用火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安排用火化验分析,组织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进行危害识别后,经用火所在车间领导签发后,方可用火。二级用火作业须报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固定用火的办理。固定用火区的设定应由用火所在车间提出申请,报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消防部门进行审查批准;

  5、用火安全措施的确认,需在与本次用火有关的主要安全措施前划;√;,其中1-5条由用火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确认签字;6-9条由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签字;其他补充安全措施按照分工范围分别由用火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和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签字;

  6、;危害识别;一栏由用火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负责填写;

  7、施工用火作业涉及到其他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域车间领导审查合格,在;相关单位意见;一栏会签,并由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用火监护人,按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用火;

  8、作业结束后,由用火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对用火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分别在;完工验收;一栏签名。

  只要严格按照动火作业的安全规定,一般是不会有什么事故发生的,因此当您在进行动火作业时一定要遵守相关的规定。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动火作业监护人职责内容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